青島茂庭科技有限公司依據《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,以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,委托我司于2022年11月22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第26353820號第35類“跨龍KUALOONG”商標在“廣告”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務上的注冊。經商標局審核決定,依法撤銷第26353820號第35類“跨龍KUALOONG”商標。